11月14日,海南乐东下发《关于在各乡镇及农垦设立农药零售企业数量的通告》与申领农药零售经营许可证的工作流程及所需材料(下称“通告”),规定全县设立60家零售企业,申报条件完全依照省政府规定,但要求缴纳质量保证金5万元。该县系继三亚后,海南实施农药管理新政的县市。
初审合格可预许可经营
记者了解到,目前乐东县农药零售经营网点共有132个,共减少了约55%,一半以上的零售网点将被淘汰出局。《通告》要求零售网点在11月30前向农业局提出申请。符合条件的经农业局预许可经营,截至2012年2月20日,期满后联合审核组再验收。需达到以下要求:完成消防环保等安全设施的建设;成立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的公司;做好卫生安全、质量监控、电子台帐、责任追溯和经营管理制度以及诚信经营保证书;缴纳质保金5万元;有运载能力达5吨以上的农药配送专用车,合格后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。
乐东60家零售企业具体规划
抱由镇6个(其中县城2个)、大安镇2个、志仲镇3个、万冲镇3个、千家镇5个、九所镇2个、利国镇7个、黄流镇7个、佛罗镇7个、莺歌海镇2个、尖峰镇4个、7家农场各有1个。
(来源:南方农村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