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总则
1.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,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,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范,掌握固定资产的构成与使用情况,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,现结合公司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2. 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,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、建筑物、机器、机械、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、器具、工具等。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,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,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,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