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农立华(天津)农用化品有限公司 环保情况信息披露
中农立华(天津)农用化品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天津厂”)自建厂始,即着手建立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制度,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,各部门明确分工,明确相关环保责任,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,相关制度和规定也在进一步地完善。现将公司相关环保设备、设施情况及公司第一、第二、第三季度的环保监测情况披露如下。
一、 环保设备、设施情况
1、 中农立华活性炭吸附回收装置
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工艺尾气处理工艺,天津厂安装了活性炭吸附回收装置(对进气有机物含量10Kg/h的有机废气进行处理),经过验收各项指标合格,处理后的废气经武清区环保监测站、和平区环保局监测站监测(采用标准为《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》GB/T16157-1996、《固定源废气检测技术规范》HJ/T397-2007),满足《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GB/16297-1996新污染源(二级)标准和天津市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》(DB12/524-2014)。
2、 厂内消防蓄水池改造项目
为提高厂区工人作业的安全性和美化环境,天津厂对厂区内消防蓄水池进行了增添护栏、水池边硬化等工作,现已完工并通过验收。
二、 公司第一、第二、第三季度的环保监测情况
天津厂委托武清区环保局环境监测站(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)、和平区环保局环境监测站(第三季度)对其环境现状进行监测。
1、依据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GB/12348-2008(2类标准)对天津厂日间噪声进行监测,经检测后满足相关标准要求,为达标排放。
2、依据《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》GB/T6920-1986、《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钾法》GB/T11914-1989、《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》GB/T11901-1989、《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》HJ/535-2009、《水质石油类和动物油的测定红外光度法》HJ/637-2012、《水质生化需氧量的测定微生物传感器快速测定法》HJ/T86-2002,对天津厂生活污水(经深度水处理设备处理后)进行了监测,经检测后,各项指标合格,符合国家和天津市的排放标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