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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亚率先实施海南农药管理新政

作者:    |     来源:    |     发布时间:2012-02-14     |     切换:简体 繁體    |     字号:[        ]

      自《海南省农药批发零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》发布以来,海南各地政府均持观望态度。作为农药消费大市的三亚于9月19日率先发布《三亚市农药零售经营许可管理改革公告》,并明确规定农药经营户或拟从事农药零售经营者须在9月26日至10月16日申报。这标志着海南农药新政进入正式实施阶段。与之前公布的《海南省农药批发零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》相比,三亚市农业局取消了每镇只设立一家农药零售店的限制,但在注册资金、经营场所、仓库面积和需缴纳质保金等6方面做了政策调整。
      抬高门槛 不限数量
      最让零售商关心的是,零售企业的数量不受限制了,而申报门槛却有所提高。其中,注册资金由不低于100万元,提高到不低于150万元;而此前并无明确缴纳质保金的数量,三亚明确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缴纳30万质保金的能力。但仓库面积由省规定的500平方米降至300平方米,财务审计报告也由上两年度的要求变为上一年度。
      也有农药零售商反映,新规对农药零售企业营业场所特别规定“为一整体,单层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”,这也就是说,现有零售店要联合申请,必须解决营业场所的问题,小规模连锁店的模式不被允许。
       零售商着手联合申报
      “30万质保金可不是小数目,压力不小啊,一些小店面的销售额还达不到这个数呢!”三亚一位农药零售店老板向南方农村报记者诉苦。有经销商此前透露,三亚目前有200多家零售店,政府期望减少为80到100家。来自崖城镇的一位零售商介绍,“我们这里有80多家农药零售店,据我了解,目前能完全满足申报条件的就只有一家店。以目前的申报条件,瓜菜区农药店年营业额至少要在100万元以上才能维持运作,果树区则要二、三百万元。”
      三亚农药新规公布后,许多农药零售商已经开始自发着手联合申请,由之前的竞争对手转变为亲密的合作伙伴,为的就是达到申报条件。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业内人士认为,三亚农药新规很可能成为海南各地实施新政的参照,不管各地具体实施办法会做怎样的调整,但推动农药经营向规模化发展的方向不会改变。

(来源:南方农村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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